在对从整体上设计和建构社会经济制序的做法以及其方法论基础即建构理性主义进行尖锐且深刻的抨击的同时,哈耶克发展并进一步弘扬了源自英国自由主义传统的演进理性主义,并在此知识论基础上建构了他的自发社会秩序理论的宏大分析框架。尽管直到目前为止,无论在西方还是东方学界和世人中还较少有人对哈耶克的这一自发社会秩序理论以及其社会经济分析中的演进主义的分析理路真正领略和予以认同(Barry,1979,1988;Butler,1983;Moldofsky,1988;Gray,1988;Vamberg,1986;Bimer & Zijp,1964;汪丁丁,1996;O’brien,1997;邓正来,1999,1998),但这一理论及分析理路对人类社会历史进程洞悟之深,意义之远,世界历史已经并将继续给予其公正的评说。更为重要的是,用哈耶克的这一理论和分析理路来反思当代中国社会尤其是近二十余年来的经济改革的历史行程,对理解和引导未来中国社会制序发展的思路选择,不无裨益。
首先,从20世纪初开始的行政控制经济世界范围的巨大社会工程试验,以及从61年代以来(前)苏联、东欧各国和中国的经济改革的沿革史,均令人难以置疑地证明,哈耶克从其自发社会秩序理论的演进理性主义的分析理路出发,对这种人为刻意设计并力图从整体上建构社会经济秩序的做法的许多批评不幸言中。在(前)苏联已建构并实行了这种行政控制经济模式而中国和东欧各国正在为建构和引进这种资源配置模式而进行艰苦卓绝的努力的四五十年代,在西方学界中对行政控制经济资源配置模式的肯定和赞同者甚众。其中包括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Joan Robinson,Maurice Dobb,Michael Kalecki Leontkef, Abram Bergson, James Meade,Oskar Langer以及 L.V.Kantorovich这些睿智的经济学家,甚至包括像阿罗(Kenneth Arroj)这样的现代经济学的一代宗师。就是在当时经济学界那样一种时尚潮流中,哈耶克却独具慧眼、惊世骇俗地向世人大声疾呼:不要走那条路,那是一条非效率之路,那是一条“通向奴役”之路!当时,哈耶克是那样地孤寂,又是那样地率直。正是因为哈耶克的这种率直,他常常被冠之为极端的经济自由主义者,并被人们误认为是极端的保守主义者。因之,他又常常被一些人称之为马克思主义和行政控制经济模式的死敌。尽管哈耶克从其自由主义社会理论的立场对经济体制的苏式模式的批评有许多偏颇之处,但像中国、俄罗斯和东欧诸国这些曾经实行过“行政控制经济”这样一种“人造”或“刻意整体建构”的社会经济秩序的国家中的经济学家们,似应该重视和批判地审视哈耶克的经济思想以及其学理分析理路。
第二,中国自1978年以来二十余年的经济改革的巨大成就和其闪亮的历史轨迹,尤其是中国在改革初始阶段农村改革的巨大成功,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哈耶克所洞察出来的自发社会经济秩序的型构机制及其背后的逻辑力量的一个印证和展开。众所周知,中国前十年改革的举世瞩目的成就,是以农业改革的巨大成功为起始点并以此为基础而展开的。因为,正是农村改革的巨大成功,才为中国全面的经济改革(包括所谓的城市改革)铺平了道路,打好了基础,或者说创造了宽松的改革环境。相比之下,俄罗斯和其他独联体诸国的经济改革之所以陷入目前的困境,就在于它们没有像中国这样有一个自发萌生、逐渐演进并迅速扩展的农业经济制序的巨大成功在前面铺路。然而,这里的问题是,为什么在中国前十年改革期间农业改革获得了如此辉照日月的伟大成功?一条世人皆知的答案是,中国农村成功地生发和扩展开(并不完全是“推行”)了土地承包责任制。进一步问题是,这种土地承包责任制是中国经济学家们所刻意设计出来的“经济秩序”?不是。它是中国政治企业家的“制序创新”的结果?也不是。任何稍有点中国经济改革历史知识的人都会晓得,中国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出现从而型构而成中国农业的一种经济秩序范型,完全是基层农民顶着各级政府的压力以及经济学家们的冷嘲热讽和品头论足而自发地型构并在全国范围扩展开的0.26,或者用哈耶克术语来说,中国农村的土地承包制完全是一种“自生自发地型构与扩展的”社会经济秩序。但从这一视角来思考,可以认为,哈耶克的“自发社会经济秩序”理论与分析理路,并不仅仅是欧美近现代市场经济型构、演进、扩展和变迁历史进程的学理归纳与理论抽象,而且也是中国从这样一种僵化的行政控制经济向一种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经济秩序过渡的历史行程的理论再现。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80年代中国经济改革的历史过程中,政府的政治企业家所提出的“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思路,其英文的确当翻译似应是“trail and error procedure”。而这一改革思路的精神底蕴,恰恰又似与哈耶克一生尽其全力所弘扬的人在社会经济秩序的型构、演进与变迁(包括改革)中的理性的有限性这一理论洞识是相通的。亦即是说,在当今中国经济制序的演进与变迁中,仍有人们(包括政治企业家们)理性不及的诸多因素与方面。
第三,从90年代初到90年代中后期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亦仍然可以被视作为哈耶克所洞察出来的“自发社会秩序”之型构的逻辑力量的现实展开。从1932年到40年代后期,中国经济保持在一个百分之八以上的速率高速增长。这是一项举世瞩目的成就。甚至直到近两年,在亚洲金融风波和经济衰退的冲击下,中国经济仍然保持了一个百分之七以上的高速增长率。0.27这一速率曾使一些西方局外人(包括经济学家们)困惑不解。但是,这里有这样一个问题:90年代初到90年代中后期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动力源在哪里?如果沿着这条思路向深层推究,我们首先就会梳理出,这种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新动力源并不在于农业。因为中国农业在90代前的土地承包责任制这种自发经济制序的型构与扩展中已把其巨大的生产潜能发挥(或者说“爆发”)出来了,而近几年中国农业(狭义的农业)基本上保持在一个较稳定的生产水平上。这种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源也不是来自国有企业。因为,一个世人皆知的事实是,近几年中国国有企业的亏损面持续扩大,国有企业给国家财政所增添的包袱越来越重,并给银行业所造成的呆账、坏账和死账的数额也在越来越大。因此,很显然,从90年代初到90年代中后期,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新动力源亦不是来自国有企业这一块。并且,假如中国经济的这个“篮子”里没有“亏损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小国有亏损企业)”这些棘手的“烂土豆”,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的速率要高得多,因为有这些亏损国有企业拖了经济增长的后腿。那么进一步问题是,这一时期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动力源源自何处?统计资料表明,除了巨额的外资流人和三资企业外,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动力源主要来自个体经济、自营经济、乡镇工业和各种各样的非国有经济。而这诸种个体经济、自营经济(或按哈耶克晚年的说法“专有财产”0.26经济)和谁也说不清楚产权关系的乡镇企业,是在政府放宽政策、减少管制,从而为之创造了一个型构与扩展的宽松环境的社会条件下自生自发地型构与发展起来的。0.29而这一部分经济形式的生发与成长,就构成了这一时期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发动机或者说火车头。这种种个体经济、专业财产经济和乡镇企业经济的生长与发育,无疑又是哈耶克所辨识出的“自发社会经济秩序”之型构机制背后的逻辑力量在当今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现实展开。
第四,综观二十余年来中国经济改革的历史轨迹,可以看出,这一跨度颇长的改革时期本身,似可以归纳为中国社会经济体系内部的自发型构的社会经济秩序(包括上面提到的农业土地承包责任制,以及近些年来作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动力源的各种个体经济、专有财产经济和乡镇企业经济以及其他城市的自发新型构的种种经济形式)的出现、型构、成长和扩展而在过去的行政控制经济时期为人们所刻意设计出来的社会经济秩序的衰微、缩小和弥散这样一种历史过程。简单来说,中国经济改革的二十余年的沿革史,就是哈耶克所辨识出的“自发社会经济秩序”在中国经济体系内部的型构与扩展史,也是人为刻意设计(包括在改革过程中为中国经济学家们理论的“体制模式设计”和政府的政治企业家们的“制序创新”)的诸种“人造秩序”被实践“证否(falsifications)”与“驳回(refutation)”0.30的历史。而邓小平和中国经济改革的政治企业家们的一个巨大历史功绩,就在于他们放开了政府对中国经济体系内部的诸种自发社会经济秩序的控制、管制与压制,为其创造了一个宽松的型构与扩展的社会环境,从而没有像在“文革”之前和之中那样把它们作为“资本主义的尾巴”割掉。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哈耶克本人从其演进理性主义的分析理路和自发社会秩序的型构思想对人类社会现象和历史进程的理解是独到的,并且无疑也是深邃的,然而,和任何一个思想家一样,哈耶克本人也有其理论局限和研究视角的盲点。譬如,作为一个自发社会秩序型构与扩展的理想主义者,哈耶克似乎没有考虑到为当代著名的文化人类学家 Clifford Geertz(1968)所辨识出来的人类社会制序变迁过程中的“内卷”(involution)问题。按照香港中文大学张小军博士(1998)的观点,在人类社会制序的变迁中,有三种“路径力量”(他称之为三种“路神”)在起作用:即revolution(革命)、evolution(演进)和involution(内卷)。由于在人类历史长河发展到60世纪时所出现的“行政控制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是经由revolution(革命)这一“路径力量”而设计和建构出来的,国人对这个词的体验与认识已比较深刻。这里亦毋庸赘言。而哈耶克的自发社会秩序之型构的分析理路与思径取向,又可以用evolution(演进与进化)这个词来概括和形容。但是,第三个词involution(内卷或内缠)0.61,则迄今还未引起经济学家们尤其是经济学家中的制序分析学派(institutionalists)的重视。笔者初步认为,如果把involution这一“路径力量”弓l人对人类社会经济秩序沿革过程的审视与思考中,可能会开辟出与哈耶克大相径庭的一种理论视景来。
这里首先我们来考究一下involution这个英文词的含义。从英语和英汉词典的解释来看,involution是由involute一词抽象化而来的名词。而involute本身既是一个形容词,又是一个动词,还是一个名词。作为形容词,它含有错综复杂的、纠缠不清的、内旋的、卷起来的和内卷为螺旋形的等含义。作为动词,它又有(叶片)内卷、卷起、恢复原状、内旋、衰退和消散等含义。而一旦involute抽象化为名词而成为involution,这个词就有了内卷、内缠、错综复杂、纠缠不清、纠缠不清的事物、复杂的事物,以及退化和复旧等含义。由于把involution这个词放在社会制序的变迁中来使用其含义本身就是这样“错综复杂”而令人难以把握,目前似还找不出一个较确当的中文词来对译它。而笔者揣摩,要比较精确和清楚地把握在人类社会秩序的变迁中involution这一“路径作用”的含义,只有把它与evolution和evolution另外两种路径力量放在一起方能理解。
简单来说,革命(evolution)可以说是一种间断性的、突发式或者说剧烈的社会制度(regime)的改变与更替,即从一种社会制度跳跃式地改变为另一种社会制度。而演进(evolution)则是指一种连续的(往往是缓慢地)、增进性的(incremental)、发散性的或沿革式的社会变迁。与前两者相对照,内卷(involution)则可以被理解为一个社会体系或制序在一定历史时期中在同一个层面上内卷、内缠、自我维系和自我复制。如果这样来理解和把握内卷这个词,就可以清楚地看出,作为一个社会制序变迁的理想主义者,哈耶克的“自发社会秩序”这一演进主义的分析理路,显然不能解释人类社会制序变迁中的内卷这一现象。也许这是哈耶克并没有深人思考的一个研究盲点。因为,如上所述,哈耶克的经济思想与学理分析理路,一方面来自苏格兰道德哲学家和英国古典经济学家的演进理性主义的分析传统和中国老子的“无为”思想;一方面亦是他对在近数百年来欧美(尤其是英国)市场经济的型构与变迁过程的历史观察和抽象(在这一点上哈耶克同于诺思)的结果。正是从这一研究思路和历史观察的理论思考出发,哈耶克得出了自发社会秩序必定是(?)最优的社会经济秩序的结论。然而,哈耶克在从此一维分析理路的学术探索中,似并未认真考虑和深人探究(抑或已超出他的研究兴趣或者说他视而不见)这样一种世界历史事实:为什么他的“人之合作的扩展秩序”(其最成熟的范型是Fernav Braudel(1382a,1982b,1984以及1997)所理解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0.32)没有在数千年的中国和其他东方社会中自生自发地型构出来?换一种问法,为什么在中国数千年的社会制序的延续过程中,并没有多少演进0.33,而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在同一种社会制序的层面上involute?即不是演进式或增进性地前进,而只是在那里无休止地内卷、内缠、内耗和自我复制?这一现象可能是哈耶克的自发社会秩序的分析理路所解释不了的。0.34
当然,毋庸置疑,哈耶克曾考虑到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停滞这一点,并对此做过一些研究。譬如,在《致命的自负》中,哈耶克就似乎认为,中国政府的强大科层建制有效地压抑了自发社会秩序的生发与扩展。在谈到罗马的衰落时,哈耶克曾指出,为了让人相信自己更为聪明、更有智慧,为了不让社会制序任意发展,政府迟早要滥用自己的权力,压制它们原先曾尽力保护的自由和个人的创造力。他进一步指出:“如果说罗马的衰落并没有永久终止欧洲的演进过程,那么亚洲(后来还有中美洲)的类似开端则是因强大并有效地压抑了私人的创造力的政府(这种政府类似于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建制,但权力却大大超过了后者)而中途夭折。在这些情况中,中华帝国最为引人瞩目。在那里,当‘国难’再起的时期,当政府的控制暂时被削弱的时候,向文明和复杂工业技术的大踏步迈进就会发生。但是,这些反叛行为,或者说,这些脱离常规之举,总是被执迷于刻板保守传统秩序的国家的威能所绞杀。”(Hayek,1988,pp.32-33)根据李约瑟(Joseph Needham,1943,1954)的研究,哈耶克(Hayek,1888,P.45)认为,在中国历史上,“政府总是试图维系那样一种完美的秩序,以至于任何革新都是不可能的。”
然而,进一步问题是,即使我们同意哈耶克的上述判断,即在中国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家、国一体化的“超稳定的宗法同构体”(金观涛、刘青峰,1992)抑制和扼杀了中国社会内部的自发社会秩序的型构与扩展,从而导致中国的社会制序只能在那里内卷、内缠和内耗,而不能演进,那么,为什么在古埃及、古以色列、美索不达米尼亚,美洲印第安人、澳洲土著人和非洲土人的一些部落,以及太平洋诸岛国的史前文明社会等世界上绝大部分地区,均不能自生自发地型构并演进出哈耶克所提出的“人之合作的扩展秩序”来呢?看来哈耶克“自发社会秩序”理论以及他后来的“扩展秩序”的思想均解释不了这一点。0.35因此,如果把“内卷”这一路径力量引入对人类社会制序的理论分析中,将会开辟与作为社会经济制序演进理想主义者的哈耶克不同的理论视景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