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习俗与社会规范

正因为习俗是经由自生自发的路径演进而来的一种自发社会秩序,其主要特征是当事者自觉、自愿且有时是无意识地遵从之(如在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不在大街随地吐痰,不在公园内乱扔垃圾),所以习俗本身就成了当事人自己现象型行为中的一致性,一种诺思(North,1993a,p.62)所理解的自我实施的非正式约束和自我限定的行动准则(Self-imposed codes of conduct)。然而,一旦人们长期按某种习俗行事,他们就会惯性地或无意识地认为应该保持着这种现象型行为的一致性。这样,一种习俗也就会逐渐地或潜移默化地向人们的心理层面推进,从而转化为一种社会规范(social norm)(这里不是指伦理或道德规范。因为,伦理或道德规范是作为一种既存的信仰体系和“箴规(precept)”来“指导”或“教说”着人们应当如何行事)。0.19

谈到从习俗向社会规范的推进与转化,这里有必要进一步区分习俗与社会规范,尽管要把这两个概念完全清楚地区分开来是一项非常困难的任务。在1989年发表的那篇“社会规范与经济理论”的文章中,Elster曾建构性地区分梳理出理性经济行为与社会规范。根据Elster的分析理路,我们可以进一步以逻辑分析语言的形式区分出理性经济行为、习俗和社会规范:(1)工具理性主义告诉人们:你要达到Y,做X。(2)习俗告诉人们:因为大家都在做X,你自然也会做X,且在大家都在做X的情况下,你的最好选择可能也是做X。(3)而社会规范则告诉人们:你要做X,或不做X;或者告诉人们:你应该做X,或不应该做X。你要做或应该做X是因为大家都在做X,因而你最好也做X;你不要做X或不应该做X是因为大家都不做X,因而你最好也不要做X。从这里,我们可以体察出理性经济行为、习俗和社会规范的区别。

在对习俗与社会规范这两个概念的含义有了以上的理解之后,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思考为什么习俗由于其长期驻存会向人们的社会心理理层面推进从而固化为一种社会规范这一问题了。那么,为什么一种习俗的长期驻存会在人们的社会心理层面铭刻成一种社会规范呢?其基本原因就在于大多数人均有让他人认同的意愿。这主要是因为人本身就是一种在群体中生活的社会动物。如果生活在一社会群体中的个人在大家都遵守一种习俗条件下而自己采取了偏离这种习俗的行为,尽管他可能不会遭到集体的制裁或他人的报复,但却有可能遭到他人的耻笑、冷遇、愤懑或斥责。这就使之会有一种难能在这一群体中立足之感。因此,一种习俗持存得越久长,人们就会在相互交往中形成一种更强、更有信心的预期:他人会遵从这一习俗。反过来正是因为对他人会遵从这一习俗的强烈预期,每一个人又会发现人人(包括自己)遵从这一习俗可能更符合自己的利益,进而他会在意愿上希望他人会继续遵从这种行为的常规性。在这种双向强化的正反馈机制的作用下,习俗就会固化为一种社会规范。

在谈到从习俗向社会规范的转化与过渡时,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一旦在一个社群或社会中由于某种习俗长期自我维系与驻存而形成一种社会规范,一个人采取违反这种习俗或社会规范的行为不但会造成为这一违反习俗与社会规范行为的直接受害者的愤懑与不平,亦会遭到非直接受害的第三者的反对。譬如,在英国约克郡海岸线的那个小渔村中,如果一个人在两天之内拿取了别人放上两块石头的木堆上的漂流木,被第三者看到了,尽管这两块石头不是这个第三者放上去的,他会想到,今天这个人拿取了别人的 de facto的财物,那么,明天他可能会拿我的。因此,他会站在那个 de facto财物的所有者的立场上来反对这个打破习俗的人。或者至少他会同情那个木堆的事实所有者。正是从这一点来思考,一种习俗的存在,并不在于它会对所有的人都有益处,也不是像阿罗所理解的那样会增加整个社群或社会的集体福利,即一种帕累托增进,而是在于违反或打破一种习俗或社会规范的行为会对所有遵从这种习俗与社会规范的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害。另外,西方学者Akerlof(1976)和Axelord(1986)甚至发现,一些非帕累托效率甚至非纳什的社会习俗或规范之所以能驻存,是因为在一个社群或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惟恐被排斥而不敢破坏规范。排斥别人的人之所以要这么做,是因为他们害怕如果他们不排斥那些破坏社会规范的人,他们自己就会被排斥或者受到社会的指责”(Basu,et al,1987,p.10)。正是因为上述种种原因,人们把习俗与社会规范视作为维系社会尤其是市场运行的基础性的东西。它不但是在现代发达市场经济形成之前曾存在过的习俗经济中是维系社会稳定和运行的纽带或“润滑剂”,也是现代发达的市场经济运行本身不可或缺的东西。